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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信托业季度报告(2004年第二季度)

来源:WWW.TRUSTSZ.COM 时间:2004-07-20


  2004年第二季度共有35家信托公司发行了75个集合信托品种,募集资金总计73.1亿元。受加强监管以及宏观调控的影响,信托产品发行品种数量出现反常的下跌趋势,但募集金额比第一季度略有增加 

  ·综述·没有出现预期快速增长 

  二季度共有35家信托公司发行并公布了75个集合资金(含财产)信托品种,实际募集资金总计73.1亿元,平均单个募集0.974亿元。与第一季度相比,品种数量增幅-8.54%,减少7个,募集总金额增幅2.94%,增加2.1亿元,平均单个品种募集金额增幅12.55%,增加0.109万元/个。二季度并没有出现预期的快速增长,原因有二:监管部门加强对信托公司的监管、检查,使得信托公司开展业务时变得谨慎;国家宏观经济调控,信托公司外部经营环境发生转变,信托公司相应做出调整。 

  两年多的发展后,为了便于今后更好地发展,监管部门开始着手对现有59家信托公司进行规范,中止了对原信托公司的重新登记申请的审批,因此二季度发行中没有新的信托公司,35家发行的公司均为老面孔。 

  第二季度的75个信托品种中,根据资金运用方式划分,贷款类39个,38.26亿元;投资类14个,7.45亿元(其中证券类8个,4.41亿元,实业类5个,2.44亿元,购买收益权1个,0.60亿元);购买银行信贷资产10个,11.62亿元;代理类7个,10.84亿元;租赁类2个,0.20亿元;组合运用、购买租赁资产、不明类各1个。第二季度贷款类的资金比重占52.4%,进一步得到强化;实业股权投资类、购买收益权类不断下降;购买信贷资产的资金运用方式大幅增加,股份制商业银行因为明显受到紧缩货币政策的影响,于是增加了与信托公司的合作;代理类品种数量继续增加,它采用了财产信托的操作方法,可以规避政策对200份信托合同数量的限制,受到一些信托公司的青睐。 

  以信托资金投向划分,房地产24个(27.43亿元),金融市场21个(18.98亿元),交通建设6个(5.8亿元),电燃水5个(5.99亿元),批发零售6个(2.41亿元),制造业4个(1.04亿元)、水利环境、教育、租赁投向各为2个,文体娱乐、住宿餐饮、不明各1个。可以看出,相对于第一季度,各主要投向行业变化较大:投向于房地产领域品种数量比重、资金比重分别出现不同程度地下降,资金比重降幅十分明显,从49.7%降至现在的37.5%;电燃水行业快速增加,资金比重从3.5%上升至8.2%;交通行业资金比重迅速下降,资金比重从17.2%跌至7.9%;金融市场数量维持不变,但资金比重回升至26.0%,主要因为其中的购买信贷资产增加,证券投资数量减少,资金金额仍徘徊在4亿元水平上下。 

  前期一些信托品种(尤其是投向于房地产开发领域),多采用信托贷款方式,按照计划,信托期满时将由银行贷款置换,信托资金得以安全退出。现在由于实行紧缩型货币政策,银行的信贷发生变化,原来的银行贷款承诺或协议能否得到执行,成为一个不确定因素。这一风险的产生,许多信托公司事前未曾预料到,在当初的信托业务文件中没有向投资者揭示。 

  对于代理类信托品种(财产信托后再受益权分割转让),业内一直存在争议。根据中国银监会6月24日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加强信托投资公司监管的通知》,其中明确要求开展这一类型业务时,信托公司必须参照资金信托业务的监管原则。该类产品此前均没有执行200份合同政策,能够募集高额资金,通知将对一些信托公司产生不利影响。今后如何拓展大型项目,成为信托公司的一大难题。 

  募集资金最多的5家信托公司依次递减分别为:中诚信托10.02亿元、新华信托约7亿元、天津信托5.4亿元、北京国投4.29亿元、西部信托4亿元。发行品种数量最多的5家依次递减分别为:北方信托6个,中诚信托4个,北京国投4个,上海国投4个,新华信托3个。除了北方信托仍雄居数量排行榜之首,本季度的发行品种数量、募集资金排名状况与一季度迥异。 

  ·点评·创新不断 风险初显 

  3月31日至4月1日,中信信托、国家开发银行与国家邮政储汇局合作,推出了债权资产信托品种。虽然它是单一资金信托品种,但有两大显著特色:第一,标的物为国家开发银行拥有的优质信贷资产,真正符合资产证券化的本义;第二,达到三方多赢的结局,国家开发银行实现了资产的流动性,国家邮政储汇局为拓宽资金增值渠道作出有益尝试,获取了较高收益,中信信托则从中发挥了信托制度平台,且以200份合同可能募集不到足额资金。只是这种面向高端客户的产品开发模式,依托中信集团的实力与知名度,其他信托公司难以模仿。 

  4月,中诚信托与工商银行宁波分行、中信证券等多家机构合作,推出不良资产证券化信托品种。较中信信托与华融资产管理公司之间合作不同的是,该产品设计了A、B、C三层优先劣后的受益结构;A受偿优先于B,但A层收益率为5.1~6.3%,高于B层的3.8~4.2%,因为A层纯粹依靠处置回收的现金流来保障,而B层有银行的承诺购回,与一般的分层顺序对收益率的安排不同;多家机构参与其中,中信证券担任承销商、瑞士信贷第一波士顿担任财务顾问、普华永道会计师事务所担任尽职调查服务人、君泽君律师事务所担任法律顾问等。 

  北方信托在2003年已经推出中乒汽车销售贷款信托品种,在2004年第二季度又持续推出2004-A、B、C3个,形成了一个产品序列。这与外贸信托接连推出医疗器械租赁信托品种的做法如出一辙。一方面,说明汽车4S特约销售服务店具有良好的市场前景。另一方面,对于信托公司熟悉特定行业,培育专业理财能力,具有积极意义。复制、推广投向于同一行业领域的信托产品,与产品创新同样重要,因为专业化是信托公司专家理财必由之路。 

  西安国投在5月推出宝利3、4号证券投资信托品种时,选择西安产权交易所作为代理机构,是渠道方面的一种创新,突破了业内仅依赖银行单一渠道的局面。现在一些银行虽然愿意代理信托品种,但一般并不愿意将自己的VIP(高端核心客户)资源与信托公司共享,信托公司募集足额资金难度大。信托公司选择产权交易所不失为一种尝试。产权交易所对于代理信托品种也具有积极性,甚至开始设想为信托品种构建一种流通(交易)平台。 

  湖南信托与中信实业银行长沙分行合作,在6月推出存贷宝信托品种,其中约定投资者在认购信托产品时,必须按照1:1的配比,在中信长沙分行办理等额同期定期存款。这是利用信托品种的低风险、高收益(4.8%)特点吸引投资者,同时帮助银行增加存款,两类金融机构实现了利益共享。 

  不仅信托资金可以用于购买银行信贷资产,而且购买租赁财产的案例出现,金港信托的租赁资产转让信托品种即是一个。它同样为一年期限,采用金融租赁公司到期回购的做法,但预期年收益率4.2%高于银行信贷资产信托品种的3.5%左右的收益率,这是银行与金融租赁公司在信誉、实力方面的差距造成两种信托品种在收益率上的差异。 

  中原信托在本季度推出的3个信托品种均为河南省内的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分别地处郑州、鹤壁、洛阳3个城市,初步显示该公司对于基础设施项目的浓厚兴趣。基础设施的项目经营风险小、收益稳定,比较适合信托资金的要求。只是资金运用方式为贷款,较为简单,属于间接参与。偿还资金来源均为政府财政部门安排的预算资金,或者对项目贷款予以保障。如此一来,当地政府的财政收支状况成为决定信托项目成败的一个决定因素。根据有关媒体报道,2003年上半年宁波的银行还争相为该地开发园区建设提供贷款,开发区偿还债务依赖预算内财政资金,但2003年宁波市财政资金仅能达到收支平衡,无力再偿还这些借款,银行贷款即将成为不良资产。 

  联华信托在6月推出阳光理财T计划,这是与光大银行合作的信托品种,信托资金将用于购买光大银行承兑的商业汇票,安全性好,预期年收益率为3.2%,高于银行存款利率,也高于目前的准货币市场基金约2.0%的收益率。在金融发达国家,货币市场基金最主要的投向之一就是银行承兑汇票,而我国目前已设立的准货币市场基金还无法进入这一领域投资。在投资范围方面,该品种比货币市场基金更具有专一性,也不同于江苏国投、中信信托推出的类似产品。这是一个很有新意的理财产品,如果能够进一步解决流动性问题,具有广阔的市场前景。估计联华信托将会继续复制推出。 

  在一般房地产贷款中,借款人向信托公司提供项目中的土地使用权抵押,另加其他企业的保证担保。同样属于房地产贷款,上海国投的锦绣华城乐购大卖场信托受益权转让信托品种在风险控制方面安全性更高。除了大华集团的保证担保之外,大卖场已为乐购生活购物公司承租,租期20年,具有长期稳定、可预测的租金现金流。一旦开发商不能如期履约时,处置这种成熟物业较之烂尾楼相对顺利。该物业的抵押率为64.2%,略高于一般土地使用权抵押率(约50%)。 

  金新信托于2003年6月在上海发行了乳品行业收购信托品种,委托交通银行上海分行代理,期限一年。今年临近期满终止清算时出现意外。有关媒体报道,原本用于收购3家乳品企业的8600万元,并没有按照计划操作,且信托期间的信息披露与实际情况不符。投资者焦急,交行上海分行受到连累。这是信托业自2002年7月以来第一个公开报道的失败的信托品种。这一事件标志着对投资者风险教育的开始,信托理财不是包赚不赔的。 

  ·视点·面临新的机遇与挑战 

  本季度各类证券投资基金首发募集资金规模迅速下降,四月份几家基金仅达到30亿元左右,五月金鹰中小基金只有5.5亿元。这与一季度的火爆发行场面截然不同。年内发行的新基金净值跌至面值以下。基金净值增长率大幅下降。许多基金管理公司在售前、售中与售后开始加强营销服务,以期吸引投资者。 

  虽然《证券公司客户资产管理业务试行办法》于2004年2月1日起正式实行,但证监会至今没有公开批准一家证券公司从事委托理财业务。南方证券、闽发证券等券商暴露出的问题,使得证监会在审批这一业务时不得不慎重缓行。 

  本季度,各中资银行与外资银行的固定收益型、浮动收益型外汇结构性存款(实际上属于集合外汇信托理财)业务全面铺开。 

  5月1日,备受瞩目的《企业年金试行办法》和《企业年金基金管理试行办法》正式实施。中国保监会一直鼓励保险公司积极参与年金业务,并于6月7日向太平人寿核发了筹建专业养老保险公司的批文,国内第一家专业养老保险公司--太平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即将挂牌。同期平安保险的养老保险公司也已成立。信托公司又增加了一个竞争对手。 

  二季度宏观经济调控政策频繁出台,银根收紧,影响了信托公司经营环境,信托公司开发项目时,政策风险加大。过去信托公司较多地考虑了信托项目的经营风险,忽略了宏观经济因素,此次未曾意料到的调控值得信托公司深思。 

  4月11日开始,在安徽合肥召开了全国非银行金融机构监管工作会议,这是信托业两年来规模最大、讨论问题最全面的一次会议。会议通报了信托公司的两年发展形势,明确监管要求,期望促进信托业合法稳健运行。 

  6月24日,银监会颁布《关于进一步加强信托投资公司监管的通知》,它规范了信托公司经营行为,指导思想值得肯定。但是,通知中的一些要求将难以真正落实,例如证券投资比例限制,因为信托公司投向于证券市场的自有资金、多个不同信托品种资金使用同一个股票账户,无法区分每一笔交易。 

  从5月份起,银监会开始组织对全国所有已登记信托公司进行交叉检查,由异地银监局检查当地的信托公司。这是为今后可能的分类管理调查模底。检查内容非常详尽,检查的资料截至2004年第一季度。分类管理的目的是奖优、限平、驱劣,现在却造成信托公司谨小慎微,不符合其初衷。 

  监管部门正在抓紧进行制度建设,目前两部规章、一项政策处于拟制过程中。《集合资金信托业务信息披露暂行规定》面向公众征询意见,《行政许可事项实施规定》征询了部分信托公司意见。《关于进一步规范集合资金信托业务有关问题的通知》主要对信托公司的异地经营作出明确规定。这是一个积极的迹象。 

  监管部门一方面支持银行积极拓展中间业务,甚至允许银行开展集合外汇理财业务,另一方面严格限制信托公司信托业务的发展,合同份数、营销宣传等限制一直未能放宽。在同一监管部门之下,同一种性质业务,事实上实行的是差别待遇。而且,监管部门还有进一步收紧信托公司的迹象,大多数信托公司难以在监管框架中寻找到一个以信托为主的、可持续盈利的业务空间。出于生存本能,许多信托公司将通过各种创新来打擦边球,甚至违规,监管部门将进一步设限,这种恶性循环可能使得过去信托业走向失败的历史重演。财产信托的出现与监管部门对它的限制,就是一个苗头。 

  信托业处于发展的初级阶段,媒体有责任引导公众正确认识信托理财,通过舆论监督帮助信托业实现优胜劣汰,而不是全盘否定。现在监管部门正在起草规章,可以要求信托公司对社会公众披露相应信息,使得媒体获得足够的信息来源。同时,信托公司也应树立金融机构属于公众公司这一观念,积极、主动与媒体、社会公众保持沟通,不仅可以宣传信托理财,而且能够展示自己的信心。
                                       (作者邓举功 上海爱建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xintuo摘自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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